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汕头技师学院拟公开招聘飞机维修专业特殊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技师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以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学历教育为主的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学院创建于1963年,是粤东地区最早创办的全日制公办技工院校。现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拥有金新校区和南校区二个校区,占地面积311亩,在校学生6000多人。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技师学院与以色列航空工业公司(IAI)联合创办了汕头民用航空职业技能培训学院。
二、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8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飞机维修专业特殊人才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发布。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地点: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669号汕头技师学院南校区人事科(行政楼604),电话:0754-87252027。
(三)资格审查:由汕头技师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发放报名回执和准考证。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不得自行更改表格格式);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个人简历,内含五年以上一线航空器维修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5.本人近期同一版本一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
(五)注意事项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即《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4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七、招聘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通用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组织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3.笔试时间:2021年4月9日上午9:30-11:00。地点及须知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成绩公布:2021年4月10日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公布。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天内【4月10日(周六)、4月11日(周日)正常接受查分】,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汕头技师学院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1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2)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汕头技师学院在收到查分申请当日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二)面试
1.面试人数: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X≤10);(3)Y=1.2X+5(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2.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3天后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公布。
3.面试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30开始,地点为汕头技师学院南校区。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说课方式,重点考核专业能力(如: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仪态等)和综合素质(如:职业认知、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
5.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满分100分计,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发布。
八、体检
(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教师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三)体检工作由汕头技师学院集中组织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发布考察公告。考察工作由汕头技师学院成立考察组,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技师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粤人社函〔2020〕197号)。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等异常情况,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应在考点内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本次公开招聘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三)接受咨询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周末正常上班接受咨询。
十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54-87252027(汕头技师学院)
监督电话:
0754-88324110(汕头技师学院纪委会)
0754-88645063(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十五、有关网址
(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rss/
(二)汕头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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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汕头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飞机维修专业特殊人才岗位表.xls
汕头技师学院
2021年3月24日
面议 研究生 / 经验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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